壹现场边走边拍的旅拍为何成了影楼式流水线定点拍摄
私下交易 “天价定金”屡见不鲜
据北京东城法院法官助理纪玉琳介绍,“旅拍”行业非平台交易普遍化,只有少部分“旅拍”依附于各大出行软件平台之上,多数是私人线上交易,如通过微信进行线上一对一或一对多的非平台式转账交易。此过程缺乏监管,易产生纠纷。
而整个行业内无合同、合同不规范情况也普遍存在。部分案件中出现当事人以“聊天记录”举证,且就提供“旅拍”服务的价格等主要内容未进行明确约定,导致纠纷认定困难。即使在制定合同的交易中,合同也大多并不规范,“霸王条款”“天价定金”的情形屡见不鲜,拟定的合同条款通常较为简单,对相关权利义务约定不明。
有附加费 “0元试拍”大多难兑现
纪玉琳表示,目前“旅拍”行业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广告法》等进行虚假宣传的情况严重,表现形式多种多样。
首先,宣传前期存在使用过度美化照片、盗用他人拍摄照片进行虚假宣传等情况,导致消费者对服务质量产生认识偏差。且由于拍摄作品主观性较强,仅凭拍摄效果与宣传不一致来认定商家违约难度大,最终可能导致消费者权利无法保障的情况。
其二,商家为促销所承诺的“0元试拍”“不满意退款”等往往无法兑现,甚至以附加条件造成消费者二次消费。例如一些案件中,商家承诺免费拍摄但额外收取道具、场景租赁费等附加费用。
其三,拍摄内容形式变味。“旅拍”公司承诺“边走边拍”,结果变成了影楼式流水线“定点拍摄”,拒绝消费者旅行过程中的拍摄场景提议。
体验感较差 从业人员素质良莠不齐
纪玉琳指出,“旅拍”行业市场缺口大,大量主体追逐“风口”涌入“旅拍”市场,存在多重隐患。在某企业查询平台检索近三年新增以“旅拍”为企业名称的公司1609家,在某购物平台上搜索“旅拍”仅北京地区就有4764条。部分主体成熟度不高、专业性不足。部分“旅拍”公司不满足《旅游法》《旅行社条例》的资质限制,无旅行社经营许可进行旅游路线定制,易埋下人身安全风险。
例如某服务合同纠纷案中,某“旅拍”公司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发生交通事故,导致多名当事人受伤。另外,部分“旅拍”公司稳定性不高,在服务之前、服务期间或涉诉期间倒闭,导致当事人维权进退维谷。再次,从业人员门槛低,技能素质参差不齐。
由于“旅拍”的跨地域性特点,很多机构违约选择异地“代拍”,拍摄质量更加难以保证。在一些案件中,摄影师甚至出现“拍摄失焦、人像模糊、曝光过度”等基础性摄影问题,消费者购买服务体验差,引发纠纷。
由于“旅拍”的跨地域性,使其易成为监管“死角”,加之行业缺乏自律,旅游跟拍维权相对困难。对于以上问题,一方面需要加强监管,畅通投诉渠道,加强针对性普法;一方面需要制定行业标准,制定合同范本,发挥行业协会社会组织的作用。
对“旅拍”消费者来说,充分考虑“旅拍”过程的风险隐患,选择正规平台服务,提高合同意识和证据意识,强化自我保护措施,都是很有必要的。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宋霞
编辑/张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