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佳被指连累同行多数厂商称不惧反倾销
由于康佳拒绝欧盟相关调查,欧盟将对中国彩电征收44.6%的反倾销关税;康佳回应称“事情并非如此简单”,号召国内企业团结一致 当地时间3月28日,欧盟发出文件称,即日起对中国彩电征收44.6%的反倾销关税。昨日有报道称,引发此次反倾销的导火索是康佳公司拒绝接受欧盟方面的现场认证调查,从而违反了2002年中国彩电出口商与欧盟签署免征反倾销关税协议时的承诺。按照当时承诺,任何一家公司违反承诺都将被视为所有签字者违反规定,从而对所有企业一律征收重税。 不过,由于欧盟的此次反倾销仅仅针对传统电视,而不包括平板电视。业内人士认为,由于中国传统电视对欧盟出口的数量很少,因此欧盟此举不会对中国彩电产业产生较大影响。 2006年3月28日欧盟发布文件称,将对中国7家彩电出口商征收重税。 2005年8月康佳与国内同行磋商决定,终止与欧盟在2002年达成的“价格协议”。 2002年8月通过谈判,TCL等7家彩电企业的产品获准进入欧盟市场。 1998年12月2日欧盟决定对中国的彩电征收44.6%的反倾销税率。 1995年5月欧盟提出对小彩电反倾销案的复审请求,延续达40个月之久。 1995年4月1日欧盟对该案终裁,对所有的中国企业征收25.6%的最终反倾销税率。 1994年10月欧盟对中国所有出口企业统一裁决,税率为28.8%. 1992年11月25日欧盟又对中国彩电立案进行反倾销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