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称董明珠在经销商公司任职 律师质疑存利益冲突
据媒体报道,格力电器董事长董明珠,分别于今年5月和6月开始担任经销商下属的“湖南格润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以及““芜湖格润公司”的法人代表。
而据多名证券维权律师指出,上市公司高管在经销商下属公司任职这一行为,或违反了《公司法》第148条、《上市公司证券法发行管理办法》第6条、《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选任与行为指引》(2013年修订)第19条和第20条规定的董事忠实义务与信息披露义务。
一位证券维权律师表示,“董事长对任职公司有忠实义务。经销商则是上市公司交易对手,若上市公司董事长在交易对手出资成立的公司任高管,存有代表两方利益的冲突。上市公司董事应对其其他任职、从事的可能利益冲突的事项进行信息披露。”
媒体称,除了前述两家公司外,格力电器在郑州、石家庄等地的绿色再生资源业务,也出现了格力经销商设立公司如影随形的情况。媒体称,作为市值超过2600亿元、地方国资位列第一大股东的上市公司,格力电器和以北京盛世恒兴为代表的经销商在多处业务经营上盘根错节。这些经销商逐步成为格力电器一股不可忽视的力量。长久以来,这背后的原因无从知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