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为诉三星侵权在中国胜诉 美国却驳回判决称裁定三星禁令失效
华为诉三星侵权在中国胜诉 美国却驳回判决称:裁定三星禁令失效

早前闹得沸沸扬扬的华为起诉三星电子公司侵犯其专利权一案又有新剧情了...
华为为保护自己的无线通信发明专利,曾于2016年5月分别在美国和中国起诉三星公司。华为当时诉称,原告拥有大量无线通信标准必要专利。其中,201010137731.2号(载波聚合时反馈ACK/NACK信息的方法、基站和用户设备)和201110269715.3号(一种无线网络通信装置)发明专利权,为4G标准必要专利。
华为诉称,被告方(三星)未经原告(华为)许可,以制造、销售、许诺销售、进口的方式侵害其专利权。同时,原告在与被告方的谈判代表人、也是被告方的控股公司韩国三星电子株式会社进行标准必要专利交叉许可谈判时,三星未遵循FRAND(公平、合理、无歧视)原则,具有明显过错,请求法院判令被告方立即停止涉案专利侵权行为。
在经过一系列核实,2018年1月11日,深圳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华为胜诉。法院认定三星构成侵权,判定立即停止侵权,禁止以制造、销售、允诺销售等方式继续销售侵权产品。
庭审现场 央视新闻视频截图
另据“每日经济新闻报道”,2018年4月6日,泉州中院受理的华为公司维权案一审宣判——三星(中国)投资有限公司等三被告构成对华为终端有限公司的专利侵权,需共同赔偿8000万元人民币。
综上也就是说:华为起诉三星的案件中,华为赢了!
但最新消息称:美国法官却认为,三星电子可以继续在中国生产和销售智能手机。据彭博社报道,美国地方法院法官William H. Orrick表示仍然忠于他4月份的裁定,认为华为不能执行深圳法院的裁决,三星电子可以继续在中国生产和销售智能手机。
对此,从美国一系列针对华为的措施来看,美国可能是带着“有色眼镜在判决的”!因为,三星侵权是板子钉钉的事情了。而按照一般规定,被侵权方在胜诉的情况下,是有权利要求侵权方停售侵权产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