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米哈游的新作《原神》开测,许多玩家在体验了之后指责米哈游抄袭《塞尔达传说:旷野之息》,原因是《原神》战斗、美术等诸多地方与《旷野之息》相似,网上甚至出现了把《原神》叫作“还原神作”的图片。但“米卫兵”们也奋起反击,认为《原神》没有抄袭。
面对网上的指责和骂战,《原神》制作组于昨天紧急发出了致玩家的一封信,进行了一番解释,其中提及制作组为创作新游,“任务系统向B社学习,随机事件向GTA学习,世界探索体验向Botw学习,基础战斗要做出和崩3不一样的感觉,顽皮狗每年的GDC分享都是重要学习资料,还有元素战斗,如何在一个实时动作游戏里体现出一点魔能,神界原罪那种策略性…”
而这种“学习”究竟是否属于法律层面的抄袭?
“独创性”和“思想的表达”
首先我们需要了解的是,著作权法实施条例规定,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需具有“独创性”,但这与专利法上所要求的专利三性中的“新颖性”是不一样的。新颖性意味着发明必须首创的,前所未有的,而著作权法中的独创性是仅指“独立创作完成”,所以学习是允许的,即使你是参考了别人的作品,但主要是独立创作完成的,即使表现形式与某一已有作品因偶合而相似也无妨。那么参考到什么样的程度,是不被允许的?这里指的就是实质性相似的程度。其次,著作权法仅保护思想的表达,但不保护思想。所以任何属于思想范畴的单独元素均是不受著作权法保护的,如游戏规则、关卡设计等等。但须注意,游戏规则以文字形式体现出来的可能构成文字作品。所以只要表达出来呈现为“可复制”的东西,并且具备独创性的,都是著作权保护的范围。
游戏元素的对比
游戏是一个复杂的,由文字、音乐、美术、动画等构成的著作权的综合体。其往往包含了游戏规则、故事情节、场景地图、人物形象、文字介绍、背景音乐等元素在内。对比一款游戏是否抄袭的方式应该是先从游戏的每个具体元素看是否构成作品,以及游戏整体是否能构成作品。对于游戏整体是否构成作品的问题,目前已有案例进行阐述并给予保护。但无论是将游戏整体作为作品进行保护,亦或是拆分后对单独的游戏元素进行保护,最终在对比的时候,都需要先从单独的元素上入手进行对比,最后看两个游戏作品之间是否构成实质性相似。具体到《原神》和《荒野之息》上,我们从网上找到了大家有争议比较多的几个点。
一、场景和美术